江蘇資產獲批市場化債轉股業務資質

發布日期:2026年01月22日      

1月14日,江蘇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正式批復,同意江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業務。

2025年7月,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《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》,明確規定經營管理較好、風控能力較強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,經注冊地省級地方金融管理機構同意,可以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業務。作為全國首批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之一,江蘇資產第一時間響應監管政策,深入研究業務流程和制度要求,積極與監管部門溝通,順利獲批市場化債轉股業務資質,進一步豐富了化解金融風險、盤活低效資產的“工具箱”。

立足新起點,江蘇資產將嚴格遵照監管要求,以化解金融風險和服務實體經濟為目標,依法合規、穩健審慎地開展相關業務,積極探索市場化、法治化方式化解企業債務風險的有效路徑,服務全省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,為中國式現代化江蘇新實踐貢獻更多專業力量。